欢迎来到武汉音乐学院教务处!
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务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武汉音乐学院攻读与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或主科)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09:58:31作者:来源:浏览次数:

各位师生:

为了培养宽口径、复合型、创新型的音乐专门人才,以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学校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提供一种拓展知识结构与专业能力的激励机制,接受在籍学生申请攻读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

一、申请条件及相关要求:

第一条 申请攻读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的条件:

1.申请攻读或辅修的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的第二乐器(或主科)应是与申请者主修所不同的专业、方向或乐器(或主科)。根据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可提供学生申请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的范围参见附件中的“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或主科)范围一览表”。

2.申请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的学生要求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已修完一年级课程,且成绩优异(前一学年本专业主科平均分在88分(含)以上,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完成本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无不及格课程)。

3.尚有师资可供安排的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品种方可接受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的申请。

第二条 关于普通本科学生申请攻读第二专业(或方向)

1.申报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申请者须填写《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或主科)申请表》,经所在系(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参照当年招生考试的规格组织考试,各科平均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者,方能获准在下一学年进入第二专业(或方向)的学习。

2.攻读第二专业(或方向)的时间: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或方向)应不少于6个学期;学制为五年的专业(或方向)应不少于8个学期。

3.攻读第二专业(或方向)的学生须完成第二专业(或方向)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修读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第二专业证书。

4.获准攻读第二专业(或方向)的学生,学习期间一旦受到“留级重修”或“退学”程度的学籍处理,学校将终止其继续攻读第二专业(或方向)。

第三条 关于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

1.申报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申请者须填写《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或主科)申请表》,经所在系(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学习的要求组织考试,各科平均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者,方能获准在下一学年进入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的学习。

2.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的时间: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或方向)应不少于4个学期;学制为五年的专业(或方向)应不少于5个学期。

3.辅修有主科个别课的专业(如音乐表演专业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每周规定主科授课1学时,同时应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内的2门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不得与原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重复);辅修无主科个别课的专业(如音乐学专业音乐学理论方向、音乐管理方向),须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内的5门专业基础课程学习(不得与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课程重复)。辅修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4.获准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的学生,学习期间一旦受到“留级重修”或“退学”程度的学籍处理,学校将终止其继续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

第四条 关于普通本科学生申请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

1.申报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音乐表演专业学生在完成主科学习的同时,可申请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指挥方向的学生可交叉申请辅修第二专业主科。申请者须填写《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或主科)申请表》,经所在系(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学习的要求组织考试,科目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者,方可获准在下一学年进入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的学习。

2.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的时间应不少于4个学期。

3.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每周规定主科授课1学时。辅修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证书。

4.获准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的学生,学习期间一旦受到“留级重修”或“退学”程度的学籍处理,学校将终止其继续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

第五条 收费有关规定

1.学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获准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或方向)、辅修第二乐器(或主科)、以个别课方式选修主科课程的本科学生,应于每学年上学期第1周内完成缴费。

3.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放弃获准资格。

二、申请提交时间

请各位同学6月17日之前将附件1:《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主科)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签字后交至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按附件2格式汇总后将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交至教务处313。

附件1:攻读或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或主科)申请表

附件2:武汉音乐学院攻读与辅修第二专业、方向、乐器(或主科)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9日